就业证明需注意事项
日期:2021-01-18 发布人:admin88 浏览量:8
1. 毕业生姓名填的不清楚;
2. 毕业生性别没填;
3. 毕业生专业没填;
4. 毕业生通讯地址没填;
5. 毕业生邮编没填;
6. 单位名称没填,只盖公章;
7. 用人单位公章造假,盖的方向、位置一模一样;
8. 有的盖的商店的章或合同章或财务章,业务章,发票专用章
9. 有的先盖章后填写;
10. 用人单位地址没填;
11. 用人单位邮政编码没填;
12.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为手机;
13.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为座机,但是瞎编的,要么打不通,要么说无此人;
14. 联系人没填;
15. 单位性质没打勾;
16. 工作岗位没填或错填,有的完全不相符;
17. 到岗时间没填或全部一致;
18. 拟聘用期错填为24或36个月;
19. 院系章不清楚;
20. 用人单位章,盖到学校栏里;
21. 行政机关开就业证明,如民政局、镇政府机关明显造假;
22. 就业证明尺寸规格不对;
23. 同一单位人偏多;
24. 项目有涂改情况;
25. 实习证明当就业证明;
26. 毕业生离校前已办理离职手续,但仍按就业统计;
27. 就业证明的签订日期加拟聘期限的日期,仍为毕业生离校前日期(6月30日前);
28. 单位名称县市企业,单位地址却在武汉市,且区路不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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